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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21日讯(记者 徐兢)近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江苏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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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集群申报需要哪些条件?申报的集群应在县级(市、区)区划范围内,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公里,主导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对当地经济、就业等具有较大贡献。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在全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的产业集群。除满足地域、行业、产值等基础性要求外,还需满足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等八个方向的相关要求。
特色产业集群如何申报,需经过哪些环节?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抽查、会审报批等程序,确定拟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并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江苏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并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发布。
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的有效期多长?特色产业集群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如何对特色产业集群进行扶持和管理?对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创新活力充沛、数字化转型成效显著、绿色化升级效果明显、开放治理机制完善的集群予以重点扶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