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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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炒股”再被监管点名。
2月24日晚间,证监会官网集中公布了27条对2022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其中,证监会在对《关于严厉打击风水盲测股市动向的建议》的回复中表示,“严厉打击风水盲测股市动向”的建议对规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证监会将落实“零容忍”要求,持续打击研报违法违规行为。
“风水学”早在1992年便被市场应用,中信里昂证券就以农历新年贺卡的方式推出《风水指南》,进行香港市场展望。但中信里昂证券也会提示,《风水指南》其并非研究报告,不构成投资建议。
不过,也有部分券商分析师和投顾,通过风水预测A股走势遭到了监管处罚。如国盛证券刘富兵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安信证券陈南鹏制作并发布的《仁者无敌-2022中国股市预测》等。
严厉打击利用天干地支、阴阳五行风水学说预测股市等违规行为
证监会在对《关于严厉打击风水盲测股市动向的建议》的回复中表示,监管实践中,发现部分证券分析师、证券投资顾问利用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等理论对证券及证券市场走势进行分析、预测或提供投资建议服务,这背离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独立、客观、公平、审慎的基本原则,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相关执业规范。
“证监会依法对违规证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指导证券业协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并督促相关证券公司内部严肃追责。在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强现场检查,向行业通报利用风水学说分析、预测股市的违规案例,重申、强调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警示教育,净化行业生态。”证监会称。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等风水学说预测股市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将多措并举、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提高研报行业合规水平。如加强与公安司法、发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现利用发布研究报告业务编造、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行政惩戒、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证监会称。
风水学说预测A股被处罚已有先例
回顾历史,证券行业从业者通过“风水学”预测A股市场表现,被监管处罚已有先例。
2021年12月30日晚间,江西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国盛证券刘富兵制作并发布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存在三方面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江西证监局公告表示,刘富兵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报告,主要有三方面问题:
一是制作的《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PPT文件,实质构成研究报告,而未按法规要求制作,未向国盛证券申请入库、审核、发布,私下交流外传,导致该研究报告被媒体广泛转载,致使该报告事实上被发布。
二是未经国盛证券审核,未进行登记、备案,将研究报告提供给特定第三方,未公平对待发布对象。
三是利用天干地支纪历分析股票市场走势,研究方法不专业审慎,研究结论不客观科学。
江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刘富兵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10月18日,国盛证券一份名为《天干地支在择时中的应用初探》报告成为市场焦点。报告中,对“天干地支”如何主导市场的时间周期,择时中如何应用“天干地支”等做了详细阐释。
2022年3月11日,深圳证监局官网披露了对安信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陈南鹏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陈南鹏制作并在公司微信群发布的《仁者无敌-2022中国股市预测》被转发并对外传播,相关预测对行业、市场的评论意见不审慎,将股票根据五行属性分类进行分析,投资建议不具有合理依据。
据悉,陈南鹏用了金木水火土的理论推论出2022年内每个月的热点主题,并认为从2022年开始,中国股市将经历五年的牛市。
建立健全研报业务规则体系
此外,近年来,针对券商研报内容存在的问题,监管已进行了多方关注。
2020年5月22日,中证协宣布,为适应证券研究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自律管理和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推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健康发展,组织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规则从2020年6月21日起实施,2014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分析师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日常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共40条,《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共30条。两份规则的修改共计33处,主要围绕七大方向,具体包括:加强研究报告质量管控、提升研究报告质量;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自媒体和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加强分析师廉洁从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分析师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分析师考核、参加评选管理,强化分析师执业独立性;加强保密管理,规范分析师上市公司调研;规范外请专家服务行为;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转载,以及宏观经济、产业研究及境外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发布行为。
2020年9月16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2020第5期)。其中,文件指出,个别证券分析师为了抓热点,导致研报内容出现“硬伤”,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损害,辖区证券公司应当以此为戒。
证监会在最新回复中表示,接下来将聚焦“建制度”主线,建立健全研报业务规则体系。
一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以《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为制度基础,督促证券公司提升合规水平,增强专业能力,规范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
二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层面,《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明确了证券研究报告形成、发布、使用等监管规定,要求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证券公司应当做好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前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应当保证信息来源合法合规,研究方法专业审慎,分析结论具有合理依据。
三是自律规则层面,证券业协会已制定发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等自律规则,要求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秉承专业的态度,采用严谨的研究方法和分析逻辑,基于合理的数据基础和事实依据,审慎提出研究结论。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将在有关自律规则修订中进一步强调,禁止发布利用玄学预测股市类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