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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是我国证券市场30余年来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关键一跃”。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月20日,证监会的主板在审项目正式开始平移。根据相关政策,原在核准制下的在审项目从证监会移交给交易所。当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官网更新首批受理情况,截至22:00,两地交易所共受理16家主板在审IPO项目的平移申报。
根据证监会对在审主板项目的新老划断安排,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如果主板在审企业未在10个工作日期限内申报给交易所的,将被视为新申报企业。交易所对在审IPO企业的受理顺序,不作为审核顺序,交易所将按该企业在证监会的审核阶段和受理顺序接续审核。
全面注册制大幅优化了发行上市条件。新《证券法》将发行条件中“财务状况良好”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调整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注册制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投资价值作判断,这是注册制与审批制、核准制的一个重大区别。因此,此次改革在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架构上,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主体责任。在交易所审核环节,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责任。证监会对在审项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四个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进行把关。这将全面提高审核注册的效率和可预期性。
全面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改变,它将引发整个资本市场生态的重构,发行制度改革仅仅是一个起点,资本市场全链条都会根据注册制的要求进行市场化的改革调整。它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改变,是全方位而深刻的。
全面注册制改革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方面,夯实了直接融资体系的制度基石,将提升投融资效率,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更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企业的差异化发展,以及他们在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我国股票直接融资有望实现份额快速提升,更多资源向符合国家战略的产业、科技产业、新兴产业等集中。
全面注册制改革还将助力市场估值体系重构,回归价值投资。全面注册制和退市常态化是“一体两面”,将促进A股的“新陈代谢”,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未来投资者面对的是一个优胜劣汰更为严酷的市场,也是一个上市公司股价表现与基本面紧密关联的市场。上市公司数量增多、个股分化加剧,这对投资者的定价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判断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