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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将进行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公布,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汇算的纳税人,2月16日起可通过手机个税APP提前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随时可以办理。

2022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提醒,办理2022年度汇算的时间跨度4个月,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如果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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