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据新华社12月16日消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5日-16日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在积极稳外资稳外贸方面,本次会议强调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要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更大力度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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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建设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指出,2022年以来,在多种因素叠加冲击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逐月走低,民间投资占全国投资比重也降至近年来最低点。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11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5.3%。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仅增长1.1%。
对于民间投资减速的原因,钟正生认为,在国内疫情反复、终端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下,民营企业盈利能力并未明显改善,抑制了民企的投资意愿。需求收缩除了影响民企盈利能力外,还从多个渠道对民营企业造成了更明显的影响。
一方面,总需求收缩导致民营企业预期继续转弱,尤其是疫情冲击后民营中小企业预期没有恢复。另一方面,需求收缩后库存积压、应收账款拖欠,导致企业现金流更加紧张,加重了企业的“被动加杠杆”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信贷支持政策的效果。
针对民间投资下滑的问题,今年决策部门陆续出台各种措施,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提出21条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进一步加大支持政策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近期政策面进一步加大了扩大投资力度,重点是在岁末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重大基建项目推进,同时在项目审批、资金筹措等方面全面发力。
王青指出,在11月基建投资全面提速后,12月将继续保持两位数高增长。明年一季度末之前稳增长政策要保持一定强度,其中扩投资、特别是推动基建投资保持较高增长水平,就成为主要的政策抓手。
信达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指出,明年基建还会强势,投资高峰可能在二季度。各项增量政策工具大概率能支持年底的基建投资依旧保持强势,预计今年全年基建投资大概率实现两位数增长,可能在11.7%左右。
解运亮认为,明年基建还会保持较高热度,原因在于支持基建是十四五期间的大方针、大战略,明年新增专项债等工具的额度可能还会增加,另外随着防疫优化,基建领域的民间投资、社会投资的表现大概率会好于今年。
所以即使明年支持基建的增量工具可能不如今年多,但全社会支持基建投资的资金可能比今年还多。从季度看,由于今年二季度发生了严重疫情,形成了较低的基数,加上专项债明年大概率还会提早发力,二季度又是开工旺季,所以明年基建投资的高峰大概率会在二季度。
明年底地产开发投资可能回到正增长区间
导致2022年民营投资不足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房地产市场的不振。东吴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李勇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表示,展望明年,房地产投资已经是低点,未来在政策进一步放松下会逐渐企稳甚至回升,明年重点在如何重建居民和企业对房市的信心,重点在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对于房地产投资,解运亮指出,地产市场有望在明年逐渐企稳,到明年底地产开发投资可能回到正增长区间,二季度降幅可能更快收窄。1-10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降幅较1-9月继续扩大,这表明9月底以来出台的刺激地产政策不会在短时间内起到明显效果。
解运亮预计地产市场有望在明年逐渐恢复直至企稳。表现在数据上,应是一个降幅慢慢收窄,最终回到稳定的但不高的正增速下的过程。明年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回到正区间可能要到四季度,到明年底的累计增速有望达到1.2%左右,明年二季度的降幅可能会收窄较快,这和季节性、防疫优化叠加今年同期低基数有关。
钟正生认为,在当前政策基础上,细化、优化对民营房企救助原则,最大化“三支箭”的政策效果,均对促进民间投资意愿具有积极作用,但民间投资的企稳回升,不仅有赖于政策支持,更重要的是整体宏观经济环境的回暖及总需求的稳定。
积极推进稳外资稳外贸
本次会议指出,要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此外,还要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要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
植信投资研究院指出,2023年我国将会有序推进和拓展多元化区域贸易协定,要高效并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税收优惠和贸易便利条款,促进RCEP政策红利的进一步释放。
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推动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和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的升级。
另外,要继续深化制度型开放举措,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自贸区先试先行,主动与国际自由贸易区域接轨。
在进一步提升外资外商的服务水平方面,要完善重点外资项目工作服务机制,对外资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快速响应、及时解决。压减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放宽外资项目的重点领域准入门槛、持续减少市场准入限制等措施,优化外资产业结构、区域布局和国别地区来源。
最后,要不断持续地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其相关条例,持续完善配套的规定。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扩大对于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张晓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