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到底能不能上路行驶?如何安全行驶?当部分人对这类车辆上路抱有侥幸心理时,广西桂林通过立法先行,实施限行、禁行等一系列过渡期管理政策等,给市民一个明确的答案。

记者梳理发现,从2020年2月1日起,《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施行。其中明确,对于符合有关标准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车辆所有人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标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对其设定两年过渡期限,2022年1月31日过渡期结束以后,未列入有关公告、无法注册登记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有关部门对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020年5月前后,当地交警部门发布有关通告,规定了过渡期内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可通行的时间和路线,一定区域内白天限时段禁止通行,部分主干道全天禁行,并全面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专项行动。

2020年11月,当地通过印发《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通过摸底宣传、集中治理、长效管理,逐步完善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记者梳理发现,长期以来,当地交警部门在开展路面治理的同时,还不定期通过《“老年代步车”闯红灯,受伤还得负全责》《无牌无证、闯禁……这些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要曝光》等报道警示众人。(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谢娜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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